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主题涵义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具有三层涵义:
1、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2、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3、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在消费领域主要矛盾的表现也十分突出。一方面是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环境等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是快速发展的经营新业态新模式缺乏完善和规制,以及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供给不平衡不充分。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文,将重点整治的五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包括:涉及导向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并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互联网广告案件开展联动执法,探索实行联合惩戒。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广泛监督互联网广告秩序。
互联网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发展活力的领域。但是,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关于P2P平台跑路、网购投诉量不断增加、非法融资等报道不绝于耳。我们应准确把握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着眼点与着力点,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新生态。本届大会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消费者代表,对网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同时将会对诚信的电商、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平台颁发牌匾,以肯定他们过去一年在互联网领域所作的贡献。
深圳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创新中心和经济中心。进入“网购时代”,面对货不对板、虚假打折、虚假评价、消费者信息泄露等诸多新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仍然存在制度缺失,有许多需要完善和细化的地方。2015年,市市场监管委再次启动了《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建议将《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启动相关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