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联网诚信公约
为全面推动网络强国建设步伐,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以开拓、创新、奉献的精神,把深圳建设成为国际信息
港。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和众信中心共同倡议发起《深圳互联网诚信公约(行为规范倡议书)》,以下简称公约,以规范
互联网企业经营行为和个人网民行为,促进深圳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
深圳互联网诚信公约内容
一、企业经营行为
- 1、遵纪守法,自觉亮照经营,如实披露信息。
- 2、保证质量,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 3、重信守诺,不虚假宣传,拒绝夸大宣传。
- 4、尊重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拒绝强行捆绑,不滥用浮窗、弹窗广告等。
- 5、提高网站安全性,强化风险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客户利益。
- 6、自觉保护客户信息,拒绝数据倒卖。
- 7、尊重事实,不制造,不传播虚假信息,拒绝浮夸自大文风,拒绝以偏概全。
- 8、自觉尊重原创,不抄袭、不剽窃。
- 9、自觉反对恶性竞争,寻求行业互利共赢。
- 10、接受各界监督,履行社会责任等。
二、个人网名行为
- 1、爱国守法,有爱心,有担当,传播正能量。
- 2、坚决抵制不良信息,抵制错误导向。
- 3、网络红人应做好带头作用,不发布低俗内容、不传播负能量。
- 4、坚定意志,不制造虚假消息,不夸大事实。
- 5、提高网络信息甄别能力,不捕风捉影,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
- 6、尊重他人隐私,不随意拍摄、传播他人视频。
- 7、理性网络消费,不随意支付,不恶意差评、拒绝职业差评。
- 8、文明网络用词,抵制网络暴力,不诋毁他人名誉,不言语辱骂他人。
- 9、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不随意打开陌生链接。
- 10、健康娱乐,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参与网络赌博。
- 11、培养良好上网习惯,不沉迷网络,不做低头族。
- 本公约由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和众信中心积极倡议及解释,并于每年的“深圳互联网315大会”上更新发布。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 深圳市众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促进中心
-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