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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局局长解读《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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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小企业局    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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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的定位与职责,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运营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一、关于《指导意见》制定的背景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提出实施“十二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程并开始建设运营以来,已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由统筹全省服务资源的枢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与贴近需求提供直接服务的“窗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窗口平台)共同构成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系统。截至2016年12月底,平台网络共注册服务机构3.11万家,注册企业59.21万家,共有2483个服务机构为52.18万家企业提供了234.55万次服务。可以说,平台网络作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骨干架构和基础环境,已具备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基本条件。但同时,在平台网络运营过程中,也存在地区间差距较大、“自造血”能力不足、线上服务比例有待提升等问题。为了更好地指导平台网络运营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关于平台网络的定位与职责

  
《指导意见》依据“十二五”期间各地平台网络的运营情况,清晰明确了平台网络的定位与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明确了平台网络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向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性服务为主要内容”,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平台开展公共服务,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二是明确了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推动平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运作规范等方面需要发挥政策引导、资源统筹、制度建立、任务委托、运营监督等作用,统筹协调平台网络的运营和持续完善,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

  
三是明确了省平台应发挥枢纽作用、集聚作用、带动作用,做好“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服务规范,组织带动优质服务资源和优质服务项目,汇集和宣传政府发布的服务信息和方针政策”等职责。

  
四是明确了窗口平台“以满足企业需求、做好贴身服务为宗旨”,自主开展并配合省平台做好服务需求调研、服务需求传递、开发服务产品、组织服务机构开展精准服务、接受省平台运营服务机构的业务统筹等工作。

  
 三、关于平台网络的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统筹考虑平台网络运营中的重点环节,提出了五大重点任务。

  
一是扩大覆盖范围,强化平台网络骨干架构作用。以地区产业特色和中小企业发展需求为基础,提出拓展平台网络在区、县的纵向覆盖以及在各类重点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创业创新基地等的横向覆盖,并引导各领域资质好、能力强、信誉佳、规模大的优质服务机构在平台网络聚合。

  
二是推动开放共享,加强平台网络服务资源深度合作。包括建立服务资源、服务信息等共享机制,鼓励省平台之间、省平台和窗口平台、窗口平台之间加强资源共享与合作;支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平台网络作为中小企业工作平台,推动与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的交流对接与合作。

  
三是探索长效机制,引导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性服务有序发展。提出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通过公益性服务清单的方式,对符合清单要求的公益性服务给予支持;鼓励各级平台在做好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化的方式,积极探索与开展个性化增值服务,提高平台网络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平台网络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新的服务产品、新的服务模式,不断推动线下服务线上化;鼓励通过扩展线下服务内容、开展线上线下同步的服务活动、引入新模式等手段,促进平台网络扩充服务供给方式。

  
五是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个性化精准对接能力。《指导意见》结合各地平台网络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鼓励各级平台通过订单式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特色化、精准化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向网络化、品质化、精准化、智慧化的方向发展。

  
 四、关于保障措施

  
《指导意见》立足于平台网络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支持作用,完善运营服务评价与数据分析挖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平台网络品牌与社会影响力的思路,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实现平台网络发展目标。

  
一是加强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各省市现有平台网络部门联合推进机制的作用,切实履行责任、开展组织协调、商定目标计划、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督导机制,并加强政策督导与反馈解决。

  
二是强化财政支持力度。要求各地加强支持,推动平台网络运营管理及公益性服务开展;积极利用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平台网络发展;鼓励通过创业创新电子服务券补贴、优秀服务机构奖励等方式引导服务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完善运营服务评价体系。包括制定各地平台网络运营管理意见和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服务情况评价,推动平台网络动态管理、有序进退、滚动发展。

  
四是做好数据分析挖掘。继续做好平台网络服务数据的报送和分析,加强服务运营情况的跟踪、分析与挖掘;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中小企业相关市场调研和问卷调查。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平台网络服务人员系列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服务体系人员专业化服务水平与业务能力,推广先进服务理念与典型做法经验。

  
六是加强平台网络宣传。加大平台网络品牌媒体宣传与推介,组织开展各类服务活动等,持续扩大平台网络社会影响力。

  
《指导意见》以向广大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证的服务为初衷,以推动平台网络长期健康运营为目的,完善定位职责、提高服务能力、强化运营保障,为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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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12/1/1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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