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网!
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 网络餐饮行业新规2018年1月1日生效 入网商家应有实体店且持证经营

网络餐饮行业新规2018年1月1日生效 入网商家应有实体店且持证经营

  • A-
  • A+
来源:三湘都市报    2018-01-02
  • 分享

网络餐饮行业新规2018年1月1生效,要求入网商家应当有实体店且持证经营

给商家戴“紧箍咒”,点外卖更放心

伴随网络餐饮行业新规的落实,消费者以后点外卖将“更放心”。

伴随着新的一年拉开帷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也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为敦促《办法》的严格落实,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再次约谈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要求外卖平台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落实配送和维权责任,实现线上线下同质。

不过,记者发现,最近网上出现了“外卖代办”服务,声称无店址、无证照均可办理入驻平台,只需花费千元左右。■记者杨田风

新规外卖商家应有实体店,否则不能入网

近几年来,网络餐饮可谓井喷,特别是外卖行业,成功带动了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外卖等平台做大做强。有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1年—2016年,餐饮O2O市场在线用户规模不断增加,2015年在线用户规模首超2亿人,七年内翻了9倍之多。然而,网络餐饮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无证餐厅“开张”、“三无”餐饮热卖令人担忧。

对此,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办法》做出明确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同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同时,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食品不受污染。

“监管部门的约谈无疑是为了落实《办法》的有效执行,也为外卖平台所应承担的第三方监管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长沙从事餐饮行业30多年的吴明说道。

动态“无店代办”出现,称千元可搞定

新规出台、约谈执行,看得出政府部门整治外卖乱象的决心。不过,记者发现,有不法中介利用QQ等即时通讯工具提供“外卖无店代办”等业务。

在QQ查找中输入“代办外卖”、“外卖入驻”等关键词,会立即出现一些名为“外卖入驻”、“外卖办理平台”的QQ群,如一个500人规模群的简介就直接标注着“实力提供各种证件,满足客户一切需求”的宣传语。记者随机添加了3个群,截止到发稿时,均未获得验证通过。

但从网上多家媒体调查曝光的事件可以看出,从事“外卖代办业务”的组织主要针对一些无实体店铺、无经营证件资质的商家。这些商家包括小摊小贩,甚至是家庭厨房的小型经营者。外卖代办组织声称无证无店只需花费千元左右就可轻松入驻平台。申请者只需向代办者提供店铺名称、店铺位置、个人身份证等信息及店铺类型即可,而在这些操作过程中,无需营业执照、餐饮许可证等材料。在这些外卖代办者口中,这些网上店铺不会被查到,即使有平台人员进行线下实体考察,也会有专门人员教一些对策进行搪塞,躲过审核。

回应会有市场经理到店审核,如有造假将严惩

对此,有第三方平台表示,商家线上提交的内容审核通过后,会有市场经理到店审核上传照片,与商家签订纸质合同,如使用他人店铺资质和门脸、店内环境照片,在市场经理那一关就无法通过。但此前也发现过没有实体店铺或资质的商家找人“代办”进驻,在查实后,该店铺钱款全部被冻结,负责市场的工作人员也因此受到牵连。

新规中,对无证无店违反的商家,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处罚。如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企业落实连线

【美团外卖】为严格落实《办法》中对餐饮商家进行入网审查、登记和保证商家经营场所等许可证信息真实的义务规定,平台建设完成了“天网系统”,即“入网经营商户电子档案系统”,对商户进行入网审核、在网监管、退网追踪,目前已与多地食药监部门开展了商户证照数据对接,实现商户信息“登记”与“验真”一步完成。


  • 分享
关键词:
(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12/1/4229.html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创会精神:互联网起源于美国、互联网应用在中国、中国互联网看深圳(2014年2月初注册isz.org.cn)我们带领深圳企业一起走向全中国、一起走向全世界!!!
更多学习进入互联网在线学习《互联网学会》公众号

欢迎加入学会
我们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成为会员

热门文章

查看更多

咨询热线

0755-328750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国际中心E栋二层209房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博扫码加客服微信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4018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