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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内容
2017福田区“福田文化空间”分为街道特色项目和区级品牌项目两大类,共33大项109场(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11日
三、项目实施时间: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2017年6月2日(周五)
发布《2017福田文化空间项目采购公告》。
(二)验资及征集、汇总标书:2017年6月12日(周一)—2017年6月14日(周三)
各单位参与投标,上传投标方案;对各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及标书的分类汇总。
(三)组织评审:2017年6月15日(周四)——2017年6月18日(周日)
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由区委宣传部(文体局)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对投标单位方案及各项投标资料进行评审打分。
(四)公示中标:2017年6月19日(周一)——2017年6月25日(周日)
根据评审组的评审结果确定各项目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文体通、福田网等网络公告中标结果。
(五)签订合同责任落实:2017年6月26日(周一)——2017年6月30日(周五)
中标单位根据中标价格和投标方案制定项目执行方案,由主办单位、中标单位双方签订项目责任书和安全责任书及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承诺书。
(六)组织实施:2017年6月——2017年12月25日前
中标单位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单位按要求进行验收。
(七)评估总结:2018年1月
中标单位根据要求提交项目结项报告书及所需证明材料,福田文化空间项目实施小组评估总结。
(八)本项目整体委托福田区群众文化学会进行项目设置、联络及后续跟进等工作。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时需提交:①申报表(填写盖章后扫描,可从福田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网站、福田政府在线下载);②项目承办方案(可从福田政府在线下载模板,承办方案包含活动方案、节目单、节目简介、演出排期、经费预算、承办单位过往成功案例等);③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序,制作电子文档。
六、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6月11日24: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单位。邮件命名格式:“申报项目名称+承办单位名称”。街道特色项目发送至相应街道电子邮箱,区级品牌项目发送至区委宣传部(文体局)电子邮箱(ftqqwk@szft.gov.cn)。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1 |
街道特色项目 |
梅林街道 |
王歆昕 |
0755-83107207 |
meilinwenhuazhan@szft.gov.cn |
2 |
南园街道 |
林婷婷 |
0755-82518501 |
nywhz@szft.gov.cn |
|
3 |
沙头街道 |
黄珊怡 |
0755-82046059 |
stjdwhz@szft.gov.cn |
|
4 |
福田街道 |
衣小丽 |
0755-83817679 |
ftb_whz1@szft.gov.cn |
|
5 |
园岭街道 |
古 龙 |
0755-22208098 |
ylbwh@szft.gov.cn |
|
6 |
华富街道 |
林世凌 |
0755-83264792 |
hfwhz@szft.gov.cn |
|
7 |
香蜜湖街道 |
刘 莎 |
0755-83465831/0755-82878139 |
xmhb@szft.gov.cn |
|
8 |
莲花街道 |
钟明英 |
0755-83079151 |
lhwhz@szft.gov.cn |
|
9 |
华强北街道 |
廖媛 |
0755-83748805 |
hqbjdb@szft.gov.cn |
|
10 |
福保街道 |
周灿 |
0755-82033399 |
fbwenhuazhan@szft.gov.cn |
|
11 |
品牌项目 |
福田区群众文化学会 |
肖晗 |
82918333-2336
|
ftqqwk@szft.gov.cn |
七、评审规则
专家组成:根据项目情况,从福田区宣传文体专项资金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家;根据需要,可邀请项目负责单位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参加评审。
评审原则:在重点考量项目方案的创意、质量、可行性等要素的基础上,兼顾项目成本。
评审内容:投标方案的投标单位资质、演出团队情况、演出经验、节目内容、特色、可行性、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方式:专家评审组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对投标方案、经费预算等进行综合打分,并给出项目最高限价。
八、承办要求
(一)项目实施要求
1、承办单位需印刷项目演出海报,每场次数量不低于100张,提前一周在项目实施地点周边社区张贴;节目单印刷数量不低于500张,演出现场发放;
2、项目实施中需有不少于1家市内外媒体报道。
3、承办单位在举办活动时应拍摄视频资料、图片资料。
4、承办单位举办活动时均需悬挂背景,背景上需注明(1)活动总名称:2017福田文化空间;(2)主、承办单位,主办单位为:福田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3)本项目由福田区宣传文体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附LOGO;
5、所有参与演出的单位均需要备有安全预案,1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需报辖区公安部门批准;演职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承办单位负责。
(二)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完成后,承办单位需提交结项报告书并附演出海报、节目单、观众问卷、媒体报道证明材料、节目及现场观众照片、视频等材料刻录光盘,交区委宣传部(文体局)。
附件一:区级品牌项目一览表
附加二:街道特色项目一览表
附件三:申报表
附件四:项目承办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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