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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辖区各企业(组织):
福田区区长质量奖是福田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全区最高质量荣誉,授予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城市、文化、生态发展和政府服务质量提升上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对深圳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奖项每两年评定一届,参评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六届福田区区长质量奖现受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一)申报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受理部门: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7号福田工商物价大楼1017室。
二、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福田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服务)三年以上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
(二)建立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推行机构,有一定数量的自评人员,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运行卓越绩效模式一年以上,并提供上一年度的自评报告;
(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经营收入、实现利税或总资产贡献率三项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福田区内同行业前五位,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四)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需认同《福田区人民政府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定标准、程序及其他各项规则,同意接受本办法的约束。
三、限制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区长质量奖:
(一)不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二)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三)近三年有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责任事故(按行业规定)及服务质量、劳动保障等重大有效投诉;
(四)近三年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五)近三年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六)已获得市长质量奖相关奖项的企业或组织;
(七)已获得区长质量奖奖项的企业或组织。
四、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组织)申报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福田区第六届区长质量奖申报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其中《承诺声明》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组织)简介(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三)企业(组织)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三份。按照《2017-2018年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卓越绩效准则》的要求提供,文字简洁,含图表不超过60000字;
(四)证实性材料一份。包括:相关资质、荣誉、绩效证明;申报表和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组织提供的,以及组织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有效证实性材料;营利性组织需提供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经营指标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区内同行前列的证明材料一份,含主要竞争伙伴名录、主要用户名单,可为主管单位证明、协会推荐函或第三方调查材料等;非营利组织需提供其社会贡献突出的证明材料及主管单位推荐函。申奖单位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含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五、评定标准
等同采用《2017-2018年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卓越绩效准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姝,肖婷娜;电话83456286,83456136;传真:83456136。
特此通知。
附件: 1.福田区第六届区长质量奖申报表
2.2017-2018年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卓越绩效准则
3.福田区人民政府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
福田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相关附件
附件:1.福田区第六届区长质量奖申报表.doc
附件:2.2017-2018年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卓越绩效准则.pdf
附件:3.福田区人民政府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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