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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田生命健康产学研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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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田政府在线    201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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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要求,结合盐田区产业导向,现就盐田生命健康产学研基地制定如下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盐田生命健康产学研基地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九明药业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健康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朝阳产业,对引导经济发展和促进民生具有重要作用,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盐田“十三五”规划中对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做了重点部署,是盐田区优先发展的未来产业,拟依托现有优势基础,打造以生命健康为特色的深圳东部创新高地。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2017年1月盐田区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建设“健康盐田”的意见》,提出建立具有盐田特色的生命健康产业,引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为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引领,落实盐田区“十三五”规划和《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有必要规划建设盐田生命健康产学研基地项目。

(二)可行性: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把人民健康作为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深圳市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健康产业发展前景和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盐田生命健康产学研基地项目以生命健康产业为核心,拟建设产学研中心、运营及服务中心,符合深圳市和盐田区鼓励发展生命健康产业的规划和政策要求,核心技术可填补深圳市和盐田区产业链空白,对提升生命健康产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产生积极作用,项目能较好满足市场需求,建成后将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建设内容:生命健康核心技术产学研中心、运营及服务中心及其他配套设施。

(四)初步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33840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建筑面积30840平方米,宿舍2400平方米,食堂6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生命健康产业。

(二)生产技术及产品品质:核心产品应获得国家专利,填补国内空白;项目产品生产应符合国家GMP认证,且药品批发应符合国家GSP认证;应拥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批件和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产业标准:

1本建设项目主要用于生命健康产业核心技术研发生产、养生保健及照护康复培训及服务等。

2.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竞买申请人为在深圳市注册的法人企业。

3.竞买申请人从事该行业5年以上。

4.本项目建设用地的竞买申请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后3年内建成投产;

2.投资强度:单位建筑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9970元/平方米(不含地价)。

3.产值规模:乙方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当年起,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以3年为周期,每3年内累计纳入盐田区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总和不低于30亿元。

4.税收规模:乙方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当年起,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以3年为周期,每3年内累计在盐田区纳税总额不低于1.2亿元。

5.节能环保:项目产值能耗不高于0.1吨标准煤/万元。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位于盐田后方陆域,用地面积约13535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

(三)建设规模:3384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土地使用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在出让期内不得转让,100%限自用;

(三)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应与盐田区政府或盐田区政府授权的产业管理部门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改变(包括通过境内外市场转让股权或改变项目公司股权结构),应当事先经盐田区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使用权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原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限定的受让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深圳市和盐田区的产业导向和相关产业政策,并与盐田区政府或盐田区政府授权的产业管理部门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受让条件的次受让人的,由盐田区政府优先回购。

备注:产业类型选自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的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盐田区经济促进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媒体同时发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深圳特区报(2017年12月14日星期四刊登)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25228616



深圳市盐田区经济促进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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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15/1/3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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