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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风险集聚 首个第三方众筹金融门户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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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徐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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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乏资金往往是创业者的拦路虎,但随着国内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近年来兴起了一种以互联网众筹模式的集资创业。

       5月20日,国内首家第三方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众筹汇正式上线,运营方为国内首家进军民营银行公司业务的P2P网贷平台的发起人中申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此前,该公司因申报中轩银行而轰动市场。

中申集团董事长、众筹汇创始人叶霆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与股权型众筹、债权型众筹、项目型众筹等当前主流众筹模式不同,众筹汇为第三方平台,主要建立认证、管理、监督、维权等体系。另外,如不出意外,证监会将在6月公布股权众筹管理办法细则。

        随着众筹诸多潜在风险集聚,众筹汇的出现可谓是恰逢其时。电子商务业内研究人士向记者表示,众筹模式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但目前基本法律框架不完善,所涉及的潜在风险包括信息不对称、违责、资金池、平台关闭及无力偿债等。

        不对具体项目进行众筹

        叶霆宇表示,众筹汇将建立认证、管理、监督、维权体系,形成全面的互联网金融网站;收录国内主流众筹类网站,并通过网站评级建立“诚信档案”,对各众筹网站上线的项目进行预审核,影响力较大的项目将进行二次考察,旨在为投资者营造安全、有保障的网络投融资环境,在众筹汇上学会众筹。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助理分析师钱海利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众筹汇是目前国内首家主要是为用户提供行业资讯以及开放的行业交流社区,“不对具体的项目进行众筹,只是提供第三方信息平台”。

        记者注意到,众筹汇涵盖了众筹、P2P、创投等众多热点行业专栏,并收录了众筹网、点名时间、追梦网等一批知名众筹网站。

        据叶霆宇介绍,国内互联网金融正处于蓬勃发展之势,但缺少及时全面的信息资讯、专业的金融行业规划。

        国内众筹网站发展迅速

        互联网金融时代有两大创新模式,一个是P2P,另一个就是众筹,众筹汇出现的背后,是互联网金融掀起的一股众筹潮。

        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5月,属于欧美新生事物的众筹模式来到中国,国内第一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正式上线。此后,包括追梦网、淘梦网、乐童音乐等在内的一大批同类网站先后成立。

        根据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众筹分为回报众筹、债权众筹、股权众筹、捐赠式众筹。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众筹融资平台达889个,较2012年增长38.7%。截至目前,国内众筹平台已超过30家。预计到2025年,中国众筹规模将达到460亿~500亿美元,全球众筹规模将达到960亿美元。

        近日,由第三方机构零壹公司发布的《众筹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众筹行业发展迅速,2011年至今,行业年均增长率在80%左右。

        至于发展迅速的原因,《白皮书》认为,目前互联网众筹具有“两小”特点:单笔融资规模小、单笔投资额小。“两小”意味着传统上缺乏有效融资渠道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依靠众筹以较低成本获得资金,同时大量普通民众获得了直接参与创新业务投资的权利。

        互联网金融专家、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黄震曾表示,“众筹平台打破了传统融资模式和投融资对象的限制,每个普通人都可以通过这一模式筹集所需资金或投资项目。中国的众筹还处于萌芽阶段,目前是做众筹平台的最好时机。”

        不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互联网研究员曹磊表示,众筹作为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需具备合格的融资方、安全的平台、合格的投资者、第三方监管平台才能在控制风险、保障投资者资金上有所防范。

        众筹面临诸多潜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联网金融出现众筹潮之时,其暴露出来的风险隐患亦日益突出。

        据香港文汇报近日报道,香港证监会此前警示互联网众筹集资活动的风险,相关活动有可能涉及欺诈及违法。

        香港证监会指出,投资者参与众筹活动所涉及的潜在风险包括违责、投资流动性不足、平台关闭及无力偿债、欺诈、信息不对称及缺乏透明度等。

        此前,中国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股权众筹模式有积极意义,证监会正对股权众筹模式进行调研,将适时出台指导意见,防范金融风险。张晓军称,股权众筹融资备受关注,证监会认为该模式对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有积极意义。

        据叶霆宇透露,日前,证监会正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进行调研,为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做准备。如果不出意外,6月份,证监会就会公布股权众筹管理办法。

        钱海利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众筹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众筹法律框架不完善,违约风险、众筹项目没有执行的“资金池”风险等。此前,不少P2P平台倒闭、卷款跑路,相关监管部门不希望股权众筹成另一个P2P行业。

        不过,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认为,股权众筹在获得支持的同时,仍无法规避当前《公司法》和《证券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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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杰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4/1/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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