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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乱象:“三无”减肥药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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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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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姿羊
  经历“断崖式”下跌后,野蛮生长的微商渠道正面临更大的考验。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接到报料,称目前在微商渠道广泛销售的一款名为“随便果”的产品涉嫌违规宣传。作为深圳四季优美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四季优美”)引进的一款进口食品,在产品的官方网站中,随便果的功效被描述为“减脂控重、纤腰收腹、清肠排毒和改善气色”。根据中国《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食品广告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保健作用。
  这并非个例,在微商渠道,违规宣传“减肥”功效的普通食品层出不穷。与随便果相似的梅子类食品,就有“清净果”、“净颜梅”、“纤体梅”和“酵素梅”等,它们大多标榜着“清肠”、“排毒”、“减肥”等功效。
  而除了违规宣传,流通在微商渠道的“三无”减肥药被查处消息也在各地频现。今年6~8月,就有济南、南京、湖州及嘉善等地被报道出微商销售假减肥药事件。渠道乱象频现,生于草莽的微商们如今深陷舆论暴风眼中。未来,微商将何去何从?
  违规宣传减肥功效
  随便果去年8月份后开始在微商渠道销售,代理队伍“滚雪球”般扩大。作为“来自台湾”的进口食品,随便果生产商为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台湾四季优美”),出品商为深圳四季优美。在随便果的包装盒中,台湾四季优美将随便果定位为“糖渍青梅”。
  根据随便果官网描述,随便果“已经通过国内外卫生检测测试”,其作用可以清除肠道宿便及毒素,清除蔬菜等食物中的激素及农药残渣,清除血液里的毒素和排除体内多余油脂。
  在随便果微商代理中,对于随便果“减肥”、“排毒”等功效的宣传则更加直接,称其为“排毒蜜饯食品”,食用随便果后“瘦了十几斤”,有的代理甚至表示随便果有“降血压”、“缓解痛风”、“治痔疮”等功效。
  但本报记者在台湾相关网站查询台湾四季优美工商资料发现,该公司成立于今年2月25日,经营范围包括食品什货批发,国际贸易,罐头、冷冻、脱水及腌渍食品制造等,并不包括保健食品及药品。而深圳四季优美也仅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2015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7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的进口保健食品及进口药品分类中,随便果也不在其列。
  作为普通食品,随便果却标榜有“减脂控重”、“纤腰收腹”等功效,显然与《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相违背。
  对此,本报记者致电深圳四季优美,但截至发稿,仍未得到回应。
  价格虚高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系主任何计国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进口食品除了卫生证书,还需要进出口许可证等证书,目前审批越来越严格。他同时表示,“只要是食品就不能宣传任何功效。如果说有减肥、养颜功效就要去申请保健品、药品,通过审批证明这些功效。相比食品生产许可,保健品认证的时间更长,门槛也更高。”
  打着“减肥”、“排毒”等旗号在微商渠道中违规宣传的普通食品并不少见。就在今年6月,本报曾报道过健康元与思埠集团合作的新产品“太太白芸豆固体饮料”,虽然宣传能达到“减肥”、“修身”效果,但实际上其仅为食品。
  仅与随便果相似,标榜“清肠”、“排毒”、“减肥”的梅子类食品,微商渠道中就有“清净果”、“净颜梅”、“纤体梅”、“黄金梅”和“酵素梅”等。报料人告诉本报记者,在四季优美内部宣传中,称“个别明星团队月销量达到75万盒”,“上千名代理月收入超过10万元”。台湾明星何润东还受邀出现在了“2015四季优美经销商感恩盛宴”活动现场。
  高利润背后是虚高的产品价格。本报记者了解到,一盒随便果里面有15颗梅子,零售价128元。随便果代理从上到下分为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从一级代理开始,代理进货价依次为60元、75元、90元。按照级别不同,一盒利润可达到38元~68元。一位随便果的代理透露,减肥需要食用随便果5~10盒。照此算来,一个“疗程”代理商最多可获利近700元。
  监管缺失
  更严重的是,微商渠道中流通的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成分的假减肥药并不少见。根据今年8月人民网报道,南京一90后女孩与前男友、前男友母亲以及现男友四人,通过微信、QQ发展代理下线,销售减肥胶囊。而这款所谓的减肥药其中含有“西布曲明”,副作用极大,长期服用将会抑制中枢神经、严重损伤肝肾功能。因此,中国于2010年10月30日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
  不仅如此,7月浙江湖州还破获一起通过微商等途径销售含有“西布曲明”减肥药,而这个声称“进口代购”的减肥药实际上在广州市白云区生产。根据当时公布的信息,此案涉及假药销售金额达到了上亿元。
  “之前微商最流行的模式就是代理分销和低门槛、零成本的病毒营销。这种微商在朋友圈大量涌现,形成了最早的微商雏形。”知名电商评论员、“鲜膜”品牌CEO简江告诉本报记者。
  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加上微商渠道监管的缺失,导致了微商圈内鱼龙混杂。此外,微商交易在很多情况下是通过微信直接转账付款,被骗方想要事后维权难度极大。
  随着媒体的曝光,微商渠道上种种乱象也越来越受到外界关注。今年,国务院出台《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互联网+”相关立法工作,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现行法规及政策规定。
  而腾讯的态度也为饱受争议的微商带来了更多的想象。2015年第一季度,马化腾表达了“微商有意思”的看法,但同时微信亦两次公告称将清理微商中不健康的代理、非法分销等经营形态。
  对于微商的未来,微盟CEO孙涛勇认为,微商的定义应该是移动社交电商,今后占据前端的一定是有实力的厂商、品牌商或供货商。微商主要形式最终将会由目前C2C发展至B2C。随着优质品牌进入,微商必迎来理性的发展。插图/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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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4/1/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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