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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医保 互联网医疗迎加速度 首诊仍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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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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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山东、四川、上海、北京、广东、湖北等多个省市已出台了相关政策,落地试水互联网医疗服务接入医保支付。

编者按

从去年放开处方药网售,到今年“互联网+医保”加速落地,制约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政策壁垒正在逐步消除。2020年,在医保新政和疫情双重加持下,互联网医疗真正进入了爆发期。面对频出的利好新政,企业是如何看待的?随着公立互联网医院的入场,又会给行业带来什么影响?互联网医疗行业未来还有哪些期待突破的地方?

希冀今天的这组报道能带来一些启发。

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涉及了多个领域,其中就互联网医疗方面提出:“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

这是国家在政策层面,首次提及互联网医疗可以首诊,并纳入医保。对此,有观点认为互联网医疗“禁止首诊”这个限制有望迎来突破。4月20日,原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巡视员廖新波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一直在呼吁互联网医疗首诊制度。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文件发布主体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网信办,措辞为“探索推进”,主管部委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未参与。从“探索推进”的用词上看,目前暂不会有具体的政策出台。

“上述两个部门发文更多的是从产业角度考虑,而在医疗卫生系统截至目前从来没有提出放开互联网医疗首诊的说法,国家医保局也从未就此全面跟进。此前,放开了部分互联网医疗医保,在疫情特殊背景下,对部分病种等有条件地开放。”一位长期跟踪互联网医疗的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互联网医疗+医保”落地加速

上述方案指出,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载体,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开展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支付标准、药品网售、分级诊疗、远程会诊、多点执业、家庭医生、线上生态圈接诊等改革试点、实践探索和应用推广。

据了解,2019年10月发布的《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中,浙江、河北(雄安新区)、福建、广东、重庆、四川六地被确定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上述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国家发改委与中央网信办出台的文件焦点在于互联网医疗“首诊”和“医保”两个方面。

目前,互联网诊疗的准入管理是由国家卫健委职能部门来负责制定和具体管理,医保支付情况则是由国家医保局来进行统筹,二者能否对接打通需要这两个部门来协同。

3月初,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与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后,其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3月6日,重庆市医保局印发《关于印发〈开展利用“互联网”实现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医保便捷结算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20〕11号),开展常见病、慢性病门诊“互联网+”医保服务试点。

4月9日,重庆市常见病、慢病门诊“互联网+”医保服务在渝中区率先实现,选择重庆市急救中心为定点治疗机构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通过市急救中心互联网医院申请远程复诊,在线完成诊疗和药品费用医保结算,并享受到药品配送上门服务。

重庆的“互联网+”医保服务也是在落实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上述文件精神才取得的突破。互联网医疗企业京颐集团董事长李志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说,疫情期间,很多地方医院的门诊是不开放的,为了保障非新冠感染病患服务,好多地方突击发了不少牌照,出现了互联网医院扎推上线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非紧急病患、慢性病患者可以在线上进行问诊,从而可享受医保报销。

此外,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山东、四川、上海、北京、广东、湖北等多个省市已出台了相关政策,落地试水互联网医疗服务接入医保支付。

互联网医疗首诊仍待突破

对于此次发改委、网信办发布的文件,有观点分析认为,国家接连出台互联网医疗纳入医保的相关政策,对于整个行业而言是长期重大利好。医保作为重要支付方的入场,对持续亏损的互联网医疗行业意味着盈利拐点或因此提前到来,利好企业发展。

不过,从重庆等地的执行细则来看,纳入医保报销的主要是“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但“国家主管部门并未放开互联网医疗首诊。”李志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说。

2018年9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此后,互联网医疗与医保的对接也在不断推进。2019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配套医保支付政策,并根据服务特点完善协议管理、结算流程和有关指标。

百洋集团董事长付钢认为,互联网医疗必须以实体医疗机构为基础,不会给轻资产互联网公司太多机会。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指出,互联网医疗首诊与国家卫健委的政策冲突,首诊必须面对面,否则不符合医理。

不过,在廖新波看来,在现代科学手段下,传统定式可以突破,如中医的舌象可以比个人主观观察的准确,眼底镜也可以清晰地传送在手机和电脑界面,而且克服了医生个体知识、经验的误差。

在长期关注医疗信息化的原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金雄看来,互联网诊疗的主要风险点在于医生身份的认证,不过目前技术已经可以解决,不会成为开展首诊的障碍。

“但互联网诊疗如何有效采集患者体征并作出诊断确实是一大难题,没有充分的证据,就不能得出正确的诊断,就不能进行有效的治疗。面对面条件下,医生可以望闻问切(中医)或视触叩听(西医),医疗机构有完备的设备进行进一步的检查检验。”陈金雄指出。

陈金雄认为,有效的治疗手段,互联网医疗复诊和首诊没有太大差别。而如何在线上确保质量和安全,是大家最担心的内容。一方面,互联网诊疗如何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管理和控制,包括药品质量的管控;另一方面,在出现突发情况病情危急下,缺乏抢救的医生和设备。“若要放开互联网医疗首诊可以在有一定条件限制范围内进行,如规定特定病种、特殊患者、特殊系统、特殊地区、特殊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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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4/3/10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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