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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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洪举
近日,根据央视2022年“3·15”晚会曝光线索,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对暗藏捆绑软件安装陷阱的相关涉事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给予警告和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如今,电脑和智能手机已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必需品。但无论是电脑还是各类终端,离开应用软件,恐怕都无用武之地。现实情况是:一方面,人们对各种软件深度依赖;另一方面,一些软件开发者出于利益原因,常常通过各种方式“绑架”用户,诱导或者强制用户下载安装,甚至违法收集用户信息。
此次被罚的有关公司,正是通过其高速下载器暗藏捆绑软件欺骗、误导用户下载。根据《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进行软件下载、安装等各类操作的,应当事先征得用户同意;捆绑其他软件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用户,由用户主动选择是否安装或者使用,并提供独立的卸载或者关闭方式,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可见,用户在使用应用软件时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不管各类软件为用户作出多大贡献,都不能偏离法治轨道运行,相关企业更不能凭借技术随意“绑架”用户,靠收割用户来“壮大自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此次监管部门对违规企业进行警告并顶格罚款,无疑能形成震慑。特别是对某些应用软件服务商来说,这是一记警钟,能够倒逼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严守合规经营底线。
软件是为用户而生,任何企业或开发者必须始终把用户权益放在心上。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开展各类经营活动,守好行业底线、职业底线,才能实现自身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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