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网!
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自律 > 恶意差评索要赔偿,被判诈骗

恶意差评索要赔偿,被判诈骗

  • A-
  • A+
来源:检察日报    2023-01-20
  • 分享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危小禁 王春霞)男子钻营外卖平台赔付规则漏洞,点外卖后多次以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体验不好等问题向平台投诉,要求商家退款。近日,经河南省项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点外卖恶意差评获利一案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违法所得2.27万余元予以追缴,退还被害人。

2022年6月15日,项城市公安局接到某外卖平台报案,称风控部门通过索赔记录发现,用户张某骗赔700多次,诈骗平台赔偿款及商户退款2万余元。2022年6月16日,项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8月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

项城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告知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核实了案件事实与证据。

据张某供述,其用个人身份证办理多个手机号,申请了18个某平台账号,多次通过该平台外卖App在项城点餐,然后在用餐后恶意投诉商家漏餐、少餐、口感不佳、饭不新鲜;或故意与骑手发生争吵,从而投诉骑手配送慢、服务态度差,其目的是让平台赔偿订单价格两倍或四倍以上的优惠券,然后用这些优惠券在该平台外卖App购物,由骑手送到指定地址。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8月下旬至2022年5月,张某在某平台外卖App订餐以食品安全、餐品质量、体验不好等问题向平台恶意投诉,要求商家退款、平台多倍赔偿712次,恶意索赔金额1.8万余元、商家退款金额4593.44元。

项城市法院依法使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检察机关认为,张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张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遂作出以上判决。

  • 分享
关键词:检察日报 恶意差评 
(编辑:丨本文链接:https://www.isz.org.cn/news/7/3/12905.html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创会精神:互联网起源于美国、互联网应用在中国、中国互联网看深圳(2014年2月初注册isz.org.cn)我们带领深圳企业一起走向全中国、一起走向全世界!!!
更多学习进入互联网在线学习《互联网学会》公众号

欢迎加入学会
我们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成为会员

热门文章

查看更多

咨询热线

0755-328750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国际中心E栋二层209房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博扫码加客服微信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4018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