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网络强国 科技创新
明确了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探索放开院外处方和第三方配送,打通在线问诊、处方、药品配送到家全流程。
意见提出了促进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意见从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等7个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发展。
其次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及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第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强化医疗质量监管,保障数据安全。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意见的出台,为互联网+医疗吃下一颗“定心丸”。
表面看来,互联网医疗的发展似乎正逐渐进入医疗核心,互联网问诊已由“轻”向“重”转变,行业同质化发展逐步减少,一切看起来都很美!但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真如表面看起来欣欣向荣吗?
随着大数据时代来临,医疗大数据成为医疗发展必争的核心资产,如果能从医疗顶层设计入手,实现医疗大数据采集融合,医生随时随地实时了解病人各种医疗数据,进而开展咨询、检查、诊断、治疗、用药等医疗服务行为,实现“轻问诊”向“重问诊”蜕变,让患者享受到便捷精准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一种就医新体验与发展模式也将由此诞生。
当然,各互联网医疗巨头早意识到医疗大数据的重要性,并开始利用自身资源与能力尽可能多的收集或采集医疗临床数据。如以互联网医院为代表的服务模式,通过与政府合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试图由“轻问诊”向以医疗数据为基础的“重问诊”过渡。
在中国,医疗大数据主要集中于各医院。虽然医院都在为医疗信息化做努力,但介于历史原因,我国的医疗信息化建设并不具备顶层设计的优势,没有统一的标准化医疗数据统计规范,每个医院用的软件系统多达数十个,而国内的医疗信息化软件厂家更是数以千计,各厂家、软件系统之间的数据不能互联互通,医疗数据孤岛和信息烟囱的无处不在。
加之不断有新系统、新数据的产生,找各软件系统厂商配合开发数据接口并不容易,有协调不畅、人员缺位等问题,也需要极大的时间和资金的投入,而碰上厂家消失或转行等原因,根本无法保证医疗数据最大化的采集。
博为101医疗数据集成平台应运而生,其独有的异构数据融合技术,无需软件厂家参与,独立抓取医院各软件系统(HIS、EMR、PACS、LIS等)中的临床数据,自动建立数据关联,输出结构化数据库,不仅简化了协调、缩短了工期、提高了安全,数据集成共享实施效率提高近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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