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网络强国 科技创新
交通运输部从4月份起曾连续发文9篇,批评网约车“烧钱大战”、非法营运等问题,并于5月1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完善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网约车行业中各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制度。频繁的动作虽是对网约车平台的严厉督促,但也强化了出行平台的责任,让人们看到了监管部门对一系列社会问题的迅速回应和治理的决心,以促进互联网出行领域的持续健康发展。
虽然随着2016年网约车新政的颁布,近两年已陆续出台相关的法规对网约车市场进一步规范。但是“共享出行”在市场经济中的实践不过短短几年,网约车的发展仍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相关法规制度亦处于完善过程中。因此面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不仅需要政府部门自上而下的体系构建,还需要落实到地方的配合与终端实施方案的执行。
在当前的信用化时代,各行各业都在逐渐建立信用体系,网约车作为当前人们出行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网约车平台对消费者和司机的信用估值,监管部门对行业参与者的信用判定亦对互联网出行的发展起到重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为共享经济的可持续化发展树立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模本。
在《征求意见稿》中,交通运输部列出了6点明确考核企业、司机信用的条约,分别从“网络车司机”无证上岗、“网络车企业”无牌照经营、线下车辆与线上登记车辆不符、违法使用或故意泄漏乘客个人信息等违规情况判定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
此前受制于网约车迅速扩张的市场规模,地方交通部门在执行监管职能时难免“隔靴搔痒”,并不能有效地相关违规现象进行遏制。而自一系列的新规和交通部门的喊话后,各省市亦积极行动起来,响应规范发展网约车市场的号召,加速推动网约车市场的变革。
截至目前,据数据统计已有206个城市正式出台实施细则、60个城市公开征求意见、73个城市的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在自查过程中,今年起广州已对86宗网约车平台公司违章立案查处;福州出台多项举措规范网约车运营和监管,禁止网约车平台向未经背景审查的驾驶员派单;东莞则拟建立企业负面清单制度……显然,全国各地在网约车合规性监管越来越重视。
短期的自查行为终究是来源于外力的约束,对于滴滴出行、美团打车这种C2C平台的运营模式,通过网上注册的方式将私家车主进行召集并进行行程分配,不论是车辆还是驾驶员都欠缺一定的可控性。因此,面对近期交通部门的频繁动作,多数的网约车平台都希望可以借助政府部门的法规性约束,对旗下司机的约束合法合规化,借此“痛改”一番,从而在网约车2.0来临之际实现华丽的转型。相比较C2C模式下网约车平台的挣扎现状,以“新能源汽车+公车公营+认证司机”的B2C模式打入网约车市场的曹操专车则显得“专心”许多。背靠吉利集团的它,对旗下的运营车型——帝豪EV进行统一上牌照,公车公营,确保车辆安全合法。在司机的筛选上,除了对司机驾龄、信用记录、心理素质等的全面判定,曹操专车还导入了伦敦出租车近百年的司机培训认证体系,从仪容仪表、服务标准、商务礼仪、医疗常识等范畴对司机素质再度提升,为乘客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出行服务。
想要网约车行驶在正确的轨道上,不能仅凭监管部门的督促与约束,企业平台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主体责任。科学高效的运营模式与严格审慎的监管体制相结合,才能为乘客筑建信任之网,也为未来网约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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