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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法明确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 不受理P2P借贷纠纷
编语: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迅猛发展,P2P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此类平台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者使用,在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不可代替的作用。但由于P2P借贷双方不相识、不见面,放贷审查机制较为宽松,借贷过程无担保、弱约束等原因,由P2P借贷所引发的纠纷也随之呈现爆发之势,其中部分纠纷经仲裁后最终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对执行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也暴露出社会管理方面的多个薄弱环节。
北京9月7日电 日前,最高法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互联网案件,“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都包含在内。
据介绍,“互联网金融借款、小额借款合同”特指与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订立的借款合同,并不包含P2P网络借贷平台,互联网法院也不受理P2P借贷纠纷。《规定》自9月7日起施行。
结语:目前,P2P互联网金融平台维权方式基本有四类:一、刑事报案;二、民事追偿;三、商务谈判;四、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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