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网络强国 科技创新
在互联网领域,人被称为“流量”,产品使用的用户越多,“流量”越大,越好变现,某些产品为了获得“流量”,严重侵犯用户权益。
最近,《人民日报》连续报道同一件事情:互联网技术霸凌。此事已引起四部委的重视。
《人民日报》在5月22日刊发的文章中称:“连日来本报跟踪报道‘浏览器主页劫持’等技术霸凌问题,引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高度重视。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对本报报道也高度重视。”
所谓浏览器主页劫持,是指用户设置的主页网址在用户不知情时,被强行篡改为其他网址,当用户打开浏览器后,显示的页面变成劫持者设置的页面。
党媒为何要连续发文批评这种现象?显而易见,互联网技术霸凌不是个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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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新报道中,《人民日报》刊发了不少网友被网络技术霸凌的经历:
一位网友说:“2345真的太让人恼火了,篡改搜索引擎,造成用户想要的获取不到、不想要的不断跳出来,影响互联网用户的体验。”
另一位网友说:“360浏览器出来!每次我自己设置好的主页,都被你们篡改成360自己的了!”
网友纷纷表示,主管部门要抓紧整治。一位网友说:“法律必须跟进,让这种软件企业承担违法违规的后果。”
一位网友说:“别说主页被劫持,我的微博一天到晚被数据劫持登录点赞一堆广告信息!”
一位网友说:“淘宝搜索要买的书,接下来网页弹窗都是你想买书的信息!”
一位网友说:“开机后游戏闪爆登机,毒害了孩子!”
“WPS也会安装推广小程序,删也删不掉!”还有网友反映,除了主页劫持,还有DNS劫持、HTTP劫持等问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浏览特定网页等行为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治理。
《人民日报》称,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对本报报道也高度重视,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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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君梳理发现,这是10天以来《人民日报》第三次关注互联网技术霸凌。
第一次是5月13日,《人民日报》整版刊发,标题为:上网被“劫持”,问题出在哪儿。文章称,随着互联网治理的深入,网络环境在逐步改善。但据用户最近的反映和记者的调查,“浏览器主页劫持”“流量劫持”等现象依然猖獗。
一见君在网上以“浏览器主页劫持”为关键词搜索,有很多网友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很多热心的网友还给出了“恢复主页”的技术教程。
《人民日报》的文章称,“浏览器主页被强制更改”的百度搜索相关结果超过2000万个,“浏览器主页修改不过来”的搜索结果也超过2700万个。
“浏览器主页劫持”除了给用户带来使用不便和糟糕的体验,增加不必要的麻烦之外,甚至会导致隐私泄露,危及网络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电子信息研究所副所长陆峰表示,浏览器主页被劫持,那么个人电脑中就有极大可能存在恶意软件或病毒,存储在电脑上的资料如银行账号、密码等可能被窃取。另外,如果主页被黑客劫持,诱导进入到一些恶意网站甚至钓鱼网页,可能会导致更大的财产损失。
360安全专家王丁说,如果用户被劫持到挂马网页,就会感染木马病毒,从而被黑客控制浏览器乃至电脑,更有甚者还会使用户电脑成为僵尸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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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浏览器主页被劫持的情况屡屡发生、屡禁不止原因: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商业利益。
《经济日报》发表评论称,互联网经济的核心是流量为王,谁有了流量,谁就掌握了创收的法宝,控制浏览器主页则是获取流量的最便捷方法。有了劫持所得的流量,浏览器主页劫持者就可以将其用于广告投放、推广应用甚至个人隐私收集等方面,赚取非法利润。
据一见君了解,在互联网领域,网址导航已经成为一种非常赚钱的商业模式,2345以此为主营业务,已经在A股上市。
二三四五以网址导航起家,数据显示,自2005年9月底成立以来,上线仅三个月,便积累了百万用户。截至2018年12月,二三四五拥有2.6亿用户,月均活跃用户为3000万。
该公司在2018年财报中称,“2345.com自2005年上线以来,一直致力于打造‘千万用户的首选上网入口平台’,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产品体系。”
财报中披露,该公司的另一块核心业务是互联网金融,基于2345.com巨大的互联网流量入口优势开展了汽车消费金融、个人消费金融和商业金融业务。
这种“流量生意”到底有多赚钱?2345公司2018年财报中也写的很清楚:营业总收入38.69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5亿元,同比增长44%。
二三四五在财报中称,“互联网+金融创新”是该公司战略。现在这个战略确实发挥了效果。该公司近期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显示,营收13.03亿元,同比增长196.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亿元,同比增长103.73%。
在互联网寒冬,二三四五能取得如此亮眼的业绩实属罕见。财报显示,二三四五第一季度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为1.21亿元,同比增长4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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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认为,以“浏览器主页劫持”为代表的“流量劫持”行为,不仅破坏互联网运营生态,给用户带来不便甚至安全隐患,而且本身就属于违规违法行为。
2015年11月,上海浦东法院判决了全国首例“流量劫持”案,其背景就是,网民想要访问A网站,却被突然劫持到了B网站。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8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布为指导性案例。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钢认为,法院的这一判决表明,劫持流量行为不但违法,而且也会构成犯罪。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有明确规定,企业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应过度收集用户个人隐私。
《人民日报》连续报告后,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行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称,工信部正在加强政策研究,下一步将配合做好《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工作,从操作性上细化法律法规要求,细化标准,如引导企业分场景获取用户明确授权,不“强制索权”等。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相关负责人称,今后各有关部门会继续按照“打源头、摧平台、断链条”原则,对利益链条的上中下游全链条进行打击和治理,包括针对上游提供恶意程序等工具和技术支持、中游实施恶意劫持行为和下游进行利益变现的渠道等一系列问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将配合中央网信办等部门,从规范格式条款、APP安全认证、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角度做好相关治理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尽快出台。
《人民日报》呼吁:那些有“浏览器主页劫持”等侵权行为的行为主体,是改邪归正的时候了!对“流量劫持”这个网络顽疾,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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