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媒体报道,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
同时要求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P2P网贷领域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以此打击P2P网贷领域恶意逃废债行为。
这也就说以后如果有借款人在P2P平台借钱不还,其不良信息将被记录在案,形成污点。不仅会受到法律的相关惩罚,也会给以后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比如,买房、出行等,此前已有恶意欠款人被限制购买高铁票。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P2P全面纳入征信,不仅对于出借人权益带来更多保护,也能够逐步培养起借款人的信用意识。借款人对于自身信用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对于网贷领域信用风险防范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称:“网络借贷涉及到人群范围很大、也比较特殊,尤其是出借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维权能力都比较弱。P2P全面纳入征信,对出借人的权益是一种有效的保护。”
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百行征信公司接入服务协议机构402家,培训接入机构200多家,接入征信系统报送数据机构101家。征信系统收录个人信息主体6330万人,信贷账户数1亿个,覆盖机构类型从2018年底的P2P、小贷公司等5类机构扩充到城商行、农商行等18类机构(注:上文的报送数据机构特指P2P,不含其它类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