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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强监管之后,风起云涌的币圈迎来了短暂的平静。然而近日,沉静了一段时间的币圈突然再曝巨额“集资诈骗”案。
“区块链+藏茶”做包装,“普洱币”骗取3.07亿元
据广州日报消息,近日,深圳警方侦破普洱币诈骗案,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了一种号称“全球首个本位制数字货币”的普洱币,并以100亿藏茶背书为名吸引众多人投资。
据警方介绍,普银集团在未取得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微信等平台对外宣传其拥有一大批普洱茶(现已被查封)。同时,还聘请了一家无鉴定资质的公司对该批茶的一小部分样品茶进行了“参考评估”,对外称该批普洱茶价值10亿元。通过资产数字化,创立了“普洱币”(后更名为“普银币”)。
“普银币”自称不同于比特币,并非纯虚拟数字货币,有实物资产绑定。据称,1枚普银币对应价值1元人民币的藏茶,其发行数量、原始发行价格、市场流通价格由对等的茶叶资产价值决定。
5月16日,南山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这起以发行虚拟货币为由行诈骗之实的集资诈骗案,目前已有3000多位投资者被骗,涉案金额3.07亿元。
据警方调查显示,该公司通过对外发布“普洱币”吸引用户投资,并称投资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洱币都有对等实物藏茶作为抵押。投资人可将普洱币放到“聚币网”(虚拟交易平台)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而该公司则通过该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普洱币的圈钱套路其实并不新颖。
这家公司前期在互联网、社交平台、投资论坛上通过各种社交媒体账号大肆宣传,甚至在星级酒店做路演,并承诺短时期内的高额回报。与此同时,“操盘手”们在前期拉涨币价,让“投资者”吃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洱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导致投资人手中普洱币毫无价值,损失惨重。
根据警方侦查结果,价格的变动系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操作,一度将普洱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该公司承诺将投资人持有的普洱币通过两次拆分(一拆十),使投资人持有的普洱币扩大100倍,并宣称补充100亿元的藏茶作为支撑,实际上只有少量的库存藏茶。该公司在发币时称资金将用于茶叶的投资,但警方在侦查中发现,投资人的钱被该公司以其他目的挥霍。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3月28日,南山区警方对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开展收网,成功抓获潘某东、熊某龙等犯罪嫌疑人6名。目前,警方正在追逃其他犯罪嫌疑人和追缴赃款,为受害人最大程度挽回损失。警方也督促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主动退赃,争取从宽处理。
回首炒币史,一把“韭菜泪”
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这种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分布式账本,记载着所有的交易记录。由于具备安全和便捷的特性,它吸引了金融业等行业的关注。同时,随着“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价格的大幅飙升,投资者对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的投资兴趣越来越大,也引发了层出不穷的“区块链”投资诈骗案件。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裁判文书网所公示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传销诈骗案件多达180余件,涉案总金额高达上千亿元人民币。其中90%的案件属于通过发展下线进行各类传销活动,上百名涉案人员均以组织或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4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江苏、山东等地警方联合行动,打掉了“网络黄金”传销组织,并查处了广东、北京等涉及此类传销的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他们包装的“网络黄金”骗局,声称不仅能在网上免费消费,同时还能获利。据警方统计,“网络黄金”自2015年10月推出后,只用了半年时间就发展会员50多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
2017年7月,海口市侦破一起以经营网络虚拟货币“亚欧币”为名的特大网络传销案。嫌犯将虚拟数字货币命名为“亚欧币”,用传销式的会员注册以及拉人获分成的操作模式,在1年时间内骗得会员超4.7万余人,金额高达40.6亿元。该案件主要嫌犯37人均已被警方逮捕。经警方调查,此次传销案约40.6亿元中约10亿元用于会员高额返利,约27亿元用于会员提现,剩余3亿余元被组织者非法占有。
2017年8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多地公安机关对“五行币”系列涉嫌传销案依法进行查处,抓获百余名犯罪嫌疑人。这个“五行币”传销组织曾推出多个传销名目,波及全国32个省份,5个月拉人40万,聚敛赃款21亿。组织头目宋密秋宣称自己是9岁上大学的“神童”“国家秘密培养的奇才”,而实际上,他只有初中文化,自称“大忽悠”。
此外,花样繁多的“亚洲币”、“中华币”、“米米币”、“中富通宝币”、“恒星币”、“维卡币”、“龙币”、“U币”、“善心币”,令人瞠目结舌,但其中的传销“套路”,通常趋于一致。
套路如出一辙却屡屡有人受骗,为啥?
公安部表示,近年来,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股权投资”“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层出不穷,并常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交织,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尤其随着互联网、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传销信息传播更为广泛,涉案资金转移更加迅速。
为了掩人耳目,使自己的骗术更具信服力,很多虚拟币传销组织往往通过制造盈利假象,诱骗“拉人头”返利。在网络传销过程中,传销组织还会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洗脑”,对参与者实现精神控制,使参与者沉湎于发财的梦幻中不能自拔。
从目前查处的“虚拟货币”案件分析,“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广返利”等是典型的利诱名目。不法分子通过许以高额回报、在群众参与初期给予一定返利,制造“盈利”假象,形成较强的诱惑力。
据央视新闻报道,公安部经侦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刘路军曾表示,“虚拟货币犯罪案件有两个突出特点,一个是有一批职业“操盘手”;另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这类案件或这类犯罪活动,一般(活动)周期在半年到一年,犯罪分子在这个周期之内,一般就会变换名目,或者关闭网站,以逃避打击。那么大多数参与人在这个周期内,实际上是收不回本金的。”
中国反传销咨询救助网负责人则称,网络传销涉及受骗人数多,其中大多数是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普通群众,甚至包括不少下岗、失业和退休人员,一旦崩盘影响巨大。
专家提醒广大群众,要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的说法诱惑。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前,要仔细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认真分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
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积极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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