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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实名登记灭绝“黑飞”
民航局运输司印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自本月起开始生效。
《办法》规定,最大空机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航空喷洒(撒)、航空摄影、空中拍照、表演飞行等作业类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培训类的经营活动适用于本办法,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载客类和载货类经营性飞行活动暂不适用。
民航局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应具备四个基本条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应当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企业应至少拥有一架无人驾驶航空器,且以该企业名称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信息系统”中完成实名登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经其授权机构认可的培训能力(此款仅适用从事培训类经营活动);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方责任险。
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应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在线申请经营许可证,填报企业法人基本信息、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号、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培训机构认证编号(培训类)、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承诺等信息,并确保申请材料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业内人士向记者指出,本月起,该《办法》开始执行,意味着从现在开始,“黑飞”将被处罚。《办法》的目的其实就在于管理无人机驾驶员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资质,避免无人机市场过于混乱,存在“黑飞”“乱飞”等情况。
广东无人机纳入治安管理范畴
而在民航局《办法》施行的背景下,首个将无人机纳入治安管理范畴的地方性规章也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上月底,《广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理办法》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广东拟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群众举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奖励制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建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理系统。
对于民用无人机持有者,广东拟规定“不得非法改装航空器或者改变航空器出厂飞行性能设置;保证持有航空器为合法用途,不得转让他人实施非法活动;在民航系统如实登记注册,并粘贴登记标志;发生转让、损毁、报废、被盗等情况,及时变更或者注销信息”。
对于民用无人机操控者,广东拟规定“保证所操控的航空器质量合格、状况良好,不得非法改装航空器或者改变航空器出厂飞行性能设置;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证照的,应当取得并随身携带证照,并特别强调“禁止在患有精神疾病、服用药物、饮酒等可能影响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广东拟明确的禁飞区包括: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铁路和高速公路、超高压输电线路及其两侧50米范围的上方;国家机关、军事、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防控目标区域的上方;大型活动现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区域的上方;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公安机关公告的临时管制区域的上方。
依据《办法》,违反禁飞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该意见征集公示后,人员密集区域上方拟设为禁飞区、拟最高罚3万元、各级公安机关作为相应区域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理工作主体等相关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对消费级市场影响较大
对于近期国家与地方明确的无人机管理法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些法规对无人机消费级市场会有较大的影响,企业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和管理,这考验着企业一以贯之的管理能力,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这样的能力。
不过,亦有专业人士指出,对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其根据运行风险大小,对民用无人机进行了分级管理,不同重量、飞行速度的无人机对实名认证、驾驶员应当取得的安全操作执照等均有不同要求,再比如,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就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而从《广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看来,则没有类似明确的区隔。
在南方日报记者走访中,深圳大疆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帮助用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大疆为其无人机产品设置了相应的禁飞区和限飞区,同时,实名登记也已在有序推进,如在大疆DJI go软件上会提醒用户在激活时实名登记。
极飞科技相关人士则向记者表示,植保无人机的作业领域其实往往人员并不密集,且是低空飞行,而在实名登记上,极飞的后台系统也对用户的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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