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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日头条母公司起诉百度盗播视频胜诉
8月9日消息 据今日海淀法院网公告,因认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播放视频节目作品《一郭汇》。据悉,“今日头条”运营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是《一郭汇》的著作权人。最终,法院判决百度在线公司、百度网讯公司分别向字节跳动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5万元。
公告中称,字节跳动公司是《一郭汇》著作权人,合法享有该节目完整著作权。除西瓜视频外,字节跳动公司未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该节目。
据悉,百度在线公司和百度网讯公司开发的“好看视频”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将《一郭汇》节目内容以相同标题发布至“好看视频”平台上,对原告字节跳动公司造成了侵权。原告要求二被告分别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百度在线公司和百度网讯公司作为“好看视频”App安卓和苹果端的开发者,虽辩称涉案视频系网友上传,但未能提交相应证据,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字节跳动公司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因本案所控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实际损失,或是被告的违法所得。
基于以上原因,法院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不全额支持原告的赔偿诉讼请求。另外关于字节跳动要求的刊登声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法院认为该项诉求的依据是被告侵害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此为著作财产权的范畴,故字节跳动公司的此项诉讼请求缺少法律依据,法院无法予以支持。由此法院做出了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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