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网!
首页 > 资讯中心 > 互联网要闻 > 热点话题 > 网贷清理不容公职人员“特权挽损”

网贷清理不容公职人员“特权挽损”

  • A-
  • A+
来源:新京报    2019-12-12
  • 分享

■ 社论

在网贷清理、非法集资案件中出现“特权挽损”现象,再次警示现实中金融系统公职人员利用行业“特产资源”谋利的空间,或比想象中的更大。

P2P爆雷后“让领导先跑”?近日,多发在金融系统、利用职务便利“特权挽损”的新型腐败,引发纪委监委系统关注。

12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首次提到了存在公职人员在网贷清理、非法集资案件查办中的“特权挽损”案例。而媒体报道也印证了这点:在2019年5月某P2P企业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立案后,有投资者反映,在该企业2018年被证监会查处、出现兑付逾期后,有当地政府公职人员在该企业被立案前,提前拿回了投资。

跟金融有关的特权腐败行为,当下时有曝光。上个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阶段性整治成果中就提到,银保监会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和监管干部收受监管或服务对象金融“土特产”问题。而此次首提“特权挽损”,说明相关整治挖掘到了新的腐败形式,也可以说是结合金融领域行业特点推进反腐的具体表现。

诚如通报所指出的,发生在金融系统的腐败往往有着“行业特殊性”——除了有形的“特产”,还包括无形的“资源”,如金融监管或经营服务相关的审批权决定权、可获取内部信息的机会等。

而“特权挽损”,实际上就是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获取内部信息的机会为自己谋私利。像公职人员在P2P和私募基金爆雷后“特兑”,提前拿回投资,就是典型的“特权挽损”行为。

遭遇P2P爆雷,投资者想要挽回自己的损失,这是正常诉求。但凭借特权操作挽损,就是另外一回事。

一方面,银保监会系统领导干部参与P2P投资,本身或就有违规之嫌;另一方面,利用内部信息、职务便利“特兑”,毫无疑问是一种特权做派。在这一点上,纪律、法规显然要优先于个人止损,更不能因为是挽损,就掩盖特权的本质。

更为重要的是,P2P作为一种打擦边球的新兴金融现象,监管部门内部人员主动参与,甚至在爆雷前一些公职人员可以“先跑”,也难免影响监管的公正性,实际上可能放大整个行业的风险。

在网贷清理、非法集资案件中出现“特权挽损”现象,再次警示现实中金融系统公职人员利用行业“特产资源”谋利的空间,或比想象中的更大。因此,在预防惩戒上,也必须要与时俱进、有的放矢:对这类新型腐败,不但需要加以针对性的防范,进一步厘清相关边界,还要加强对“金融权力”的约束,压缩腐败空间。

这两年,金融领域的反腐力度明显加大,整治领导干部“特权挽损”,也反映出反腐触角的愈发敏感。但这仍是种存量清理,相形之下,更能治本的办法,还是有效压缩特权空间,加快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监管权力的法治化和透明化。

  • 分享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创会精神:互联网起源于美国、互联网应用在中国、中国互联网看深圳(2014年2月初注册isz.org.cn)我们带领深圳企业一起走向全中国、一起走向全世界!!!
更多学习进入互联网在线学习《互联网学会》公众号

欢迎加入学会
我们随时为您提供帮助

成为会员

热门文章

查看更多

咨询热线

0755-32875048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国际中心E栋二层209房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博扫码加客服微信
  •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官方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
@深圳市互联网学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4018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