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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红
在网购越来越普及的今天,“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一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特别规定。只要消费者能够确保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便可在收到货物的七日之内向商家发出无理由退货申请,一般情况下可无条件获得商家返还的商品价款。此项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专门出台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予以细化,充分体现出国家对网购消费者权益的倾向性保护。但“七天无理由”退货真的可以适用于所有商品吗?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用这个规定。以下面这个案件为例:张某是一个收藏专辑爱好者,他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张新出的专辑,收到后拆封试听发现并不喜欢,于是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遭到商家拒绝。在此案中,张某关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请求是无法获得支持的。原因是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商品均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上述产品时须予以注意。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后,邮费由其自行负担,并要确保寄回商品的完整性。王女士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一个翡翠玉镯后不满意,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 因未对玉镯进行仔细包装,并未注明属于易碎品,导致玉镯在运输过程中断裂,商家拒绝退款。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商家退款,但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王女士作为网络购物消费者,根据法律本享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对寄回的商品有注意义务,要确保货物应当完好。手镯作为特殊易碎商品,王女士自行退货中出现破损,风险应由其承担。
近两年,网购平台经常推出预付定金可享膨胀优惠的活动,那么在预付定金并支付尾款后、申请退货的情形中,定金是否给予退还?根据法律规定,通常消费者所支付的定金,原则上都是不予退还的。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但是如果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预付定金并支付了尾款,说明消费者并没有不履约的意思表示,仅是收到商品后基于“七天无理由”退货而请求退款,因此在实际效果上,其可以通过退货取得已支付的货款(包含定金)的方式获取返还的定金。
(作者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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